五、霍乱门:案十一

2015-01-16  3149  来源:湖岳村叟医案 

五、霍乱门:案十一
邑北柿园村李文祥,二十一岁,秋季患霍乱,三日未愈。迎余往治,见患者身带二十余针,某医云:“须隔一夜,方可起针”。患者呕吐泄泻不止,腹疼如故,而脾脉虚细,肝肾脉濡弱,此邪尽正虚,补犹恐不及,何可再针。余将针概为起去,用十全大补汤三服而瘳。夫针用以杀毒,毒尽当止,隔夜起针,庸医惑众,令人费解。
十全大补汤
党参15克,茯苓15克,白术10克,当归10克,川茸7.5克,熟地18克,炙芪12克,杭白芍10克,炙甘草10克,肉桂6克,水煎服。
【按】针刺治病,当补则补,当泻则泻,补泻留去,视证而施。庸医不解其意,惑众罔为,令人可恶。翟氏之言虽逆耳,然中肯,宜引为鉴戒。